瑞安市民政局(社会工作局)职能 主要职责: (一)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;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;起草民政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;指导基层民政工作。 (二)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工作;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;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、监督管理、执法监察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。(三)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;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(居)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,推进城乡社区建设。(四)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和政策,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; 承担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(五)(have no tag) |